快评 | 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再现,应依法严肃处理
快评 | 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再现,应依法严肃处理

(IC photo/图)
近日,又一起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被曝光。
据澎湃新闻报道,山东冠县的陈秋媛(化名)近日在学信网上发现了自己16年前就读山东理工大学某专科的学历信息,但是自己从来不知道当年高考被录取了,而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一致外,照片却是一个陌生人。原来她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事件曝光后,山东理工大学宣布注销陈秋媛的学历信息,冠县有关方面也表示已由县纪委监委、公安局、教体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开展调查。
近年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不时出现。2009年罗彩霞事件、王俊亮事件,2015年王娜娜事件……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冒名顶替事件多发生在十多年前,其之所以能够成功,是钻了当时信息传递不够发达、各种资料多为纸质材料容易伪造等漏洞。由于当时高考是否被录取并不容易查询,有些考生只能在家等待录取通知书,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就以为自己落榜了,要么复读,要么外出打工。而冒名顶替者则通过非法手段拿到被顶替者的录取通知书,然后伪造学籍档案等材料,冒名顶替去上学。
随着信息化的加快,各种档案信息现在都已经全国联网,并且相互关联,因此有越来越多的冒名顶替事件被发现。对于这些事件的处理,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首先,对于冒名顶替者,应该一律取消学籍和由此所获得的学历、工作等等。由于入学信息是伪造的,学籍应该取消,毕业证学位证自然无效,因为这些学历而获得的工作也属欺诈获得。在罗彩霞、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事件中,对顶替者都是这样处理的。
其次,对于在冒名顶替事件中非法操作的人员,应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冒名顶替需要很多内幕操作,一般来说,要老师或招办工作人员将录取通知书交给冒名顶替者,伪造档案资料也需要打通很多关系,牵涉其中的很多人都涉嫌刑事犯罪,达不到犯罪标准的,属严重违法行为,应该处以行政或纪律处分。而高校的招生工作人员,也可能牵涉其中。所有涉及人员都应该查清并予以相应的处罚。罗彩霞事件中,冒名顶替者王佳俊的父亲就被判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第三,对于被冒名顶替者,应该由顶替者予以民事赔偿。公民的姓名权等身份权是依附于公民个人的人格权利,受法律保护。盗用他人的身份去上大学,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剥夺了被顶替者的受教育权,对被顶替者的工作生活带来严重的侵害。有些选择复读的被顶替者,面临着复读考上大学但无法毕业的问题。那些以为自己落榜而选择外出打工的人,更是命运完全被改变了。对于他们所受到的损害,必须有合理的补偿。在其他冒名顶替的案件中,还没有公开的赔偿信息。这次冠县的调查结论出台后,如冒名顶替属实,陈秋媛将有权向顶替者索赔。
随着人们对教育公平的重视,以及信息传递、身份验证等技术的进步,现在要冒名顶替已经非常困难了。但是一些历史上的冒名顶替事件,也会不断曝光。对于这些事件,必须一查到底,让违法者付出惨重的代价,并给予被侵害者合理的赔偿。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