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你理解错了没有?
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你理解错了没有?
多少年来人们对公有制、私有制的理解严重失误,导致行动失误:
1.说“人民所有、国家所有(或共有、公有)”,正确所指应是全部自然资源为人民所有、国家所有,而不是开发自然资源的企业及所获合法利益为人民所有、国家所有。
2.由此,开发自然资源的企业完全可以是私有(个体及股份制等)。可能有少量人民公认必须为国有如军工,还有一些百姓很需要却无私企愿意或无能力开发的公益性企业。
3.但是,所有私有制企业必须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特别是必须合理缴税,国家将此税用于人民(包括管理、开办公益性企业等各个人民生活方面),此时的私有制本质上即为全民所有,也即公有。
4.足见,从人民都可以开办私有制企业的角度、从股份制企业为多人所有(三人以上即为“众”即为“公”)的角度,公有制就不简单或一定是企业必须由国家投资,由国家管理,由国家得全利。历史的失误也就在这里,因其不是市场经济,不符合客观规律。如今仍然为此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