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原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死缓判决严惩腐败!
中国人寿原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死缓判决严惩腐败!
9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王滨一审被判死缓。
【王滨个人简历】
王滨(1958年11月-),黑龙江哈尔滨人,毕业于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985年7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科长;
2002年12月,担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2年3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2年2月23日,辞任中国人寿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
【王滨个人经历】
曾任广发银行董事、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执行董事。
1975年起先后在黑龙江南岔水解厂知青农场、石油部管道局三公司等处工作。
1983年07月—1985年07月,先后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商业厅、体改委员会工作;
1985年07月—1990年09月,历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科长、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
1990年09月—1991年06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1991年06月—1993年12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秘书处正处级秘书、处长;
1993年12月—2000年01月,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筹备组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江西分行副行长、江西分行行长;
2000年01月—2002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天津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2年12月—2005年05月,担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5年05月—2010年06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总裁;
2010年06月—2012年03月,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总裁;
2012年03月—2018年09月,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8年09月,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2022年2月辞去)、党委书记。
党的十九大代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2022年3月撤销)
2022年1月,王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2月23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主席会议在京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王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提请第二十次常委会会议追认。
2022年3月2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追认关于撤销王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2年9月,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王滨作出逮捕决定。
据济南中院介绍,王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王滨隐瞒其持有的境外国籍,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
鉴于王滨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
真诚认罪悔罪,对其受贿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对其隐瞒境外存款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济南中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王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滨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年4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
王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监委监察调查。
2020年9月,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济南市纪委监委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王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滨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